重庆市公安局针对近年来全市出入境人数不断增多的情况,决定向部分区县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管理权限,以方便在渝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重庆市2006年办理出入境手续人数已超过20万人。此次向部分区县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管理权限,主要是在万州、涪陵、黔江区公安局原有部分审批权的基础上,新增部分区县出入境管理权限。具体包括向万州、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经开、高新区11个区公安机关下放审批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个人旅游、团队旅游、逗留及其他类申请,下放审批因私赴台探亲、居留、定居、应邀赴台、商务及其他类签注的权限。
重庆市公安局还向黔江区公安机关下放审批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团队旅游、逗留及其他类申请,下放审批因私赴台探亲、居留、定居、应邀赴台、商务及其他类签注的权限。待其他区县出入境管理各类软、硬件条件达到公安部要求后,也将陆续在这些区县下放这类管理权限。重庆市公安局还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和居留签注的受理权限下放到全市区县公安机关。新规定从6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