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22日专电(记者沈汝发)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十一黄金周期间,福建省内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包括景区内游览车、游船、竹筏等。
通知规定,各级游览参观点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十一黄金周前,应做好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严禁借十一黄金周擅自提价,严禁对景区内照相取景、公共厕所等配套服务项目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保持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的稳定。十一黄金周期间,游客遇到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可以向游览参观点所在地的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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