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者曾听到有游客反映:他于日前入住广州市白云机场附近的某三星级酒店,入住时间是当日5时30分,当日14时左右离开,一共逗留不到10小时,但酒店方面却收取了他一天半的房费,并声称这是合乎“国际惯例”的。
酒店这样做是否合理?酒店行业中,一天的房费又是如何计算的?
酒店收费向国际惯例靠齐
据广州大学中法旅游学院的一位老师介绍,按照国际惯例,酒店一般是在第二天12时前计算一天的房费,而12时到18时这段时间则收取半天的房费,这是国际上酒店收费的通用标准。
另据广州白天鹅宾馆公关部的一位经理介绍,目前白天鹅宾馆也是按以上标准收费的。
白天鹅宾馆将每日7时作为新的一天的开端,开始计费,客人若于当日下午14时离开,宾馆有权收取一天半的房费。
酒店时间段收费规定亟待规范
关于酒店收费,国家已有明文规定:根据《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但是《规范》中没有对早上入住的时间做出规定,这便引起了不少的争端。
比如上面说的那位先生入住酒店的时间是5时30分,据旅游学院的老师介绍,按一些酒店的规定,5时30分还属于前一天,6时则算第二天。
据了解,目前也有不少酒店是将每日8时作为新的一天的开端,开始计费。如此,游客即使在当日7时50分入住酒店,当日20时离开,酒店也有收取两天房费的正当理由。
可以看出,由于国内各酒店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有关入住时间的收费规定,因此每个酒店的做法都不一样。
了解“行规”避免纠纷
采访中笔者发现,很多受访对象反复强调的一句话就是:应对酒店的“行规”有所了解,并且在入住前与酒店进行沟通,最好是立下单据,定好收费标准。
据华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的一位老师介绍,因为客房是不可储存的,客人在凌晨入住酒店,下午离去,虽然没有“住一晚”,觉得自己的房费多交了,但要站在酒店的立场就不能这样理解。
因为按这位老师的说法“不可能在下午那位客人办理完退房手续后,马上就有另一个客人能接着入住的。”换言之,如果今晚客房没有出租出去,酒店就等于损失了一笔钱。
所以,作为游客应该了解酒店的这一“行规”,入住时把自己大致的退房时间跟总台说明清楚,以确定收费。
“一天卖不出去的房间就永远失去了这天的收入”,这是酒店经营中的一个基本道理。当然在客人提出一些合理的特殊要求时,酒店也会酌情给予一定的优惠,这在旅游淡季时通常比较有效。
来源:人民铁道网-《人民铁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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